紅網長沙11月8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譚旭燕)湘江流域重金屬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果?遇到了哪些困難?積累了哪些經驗?11月7日,省環保廳副廳長謝立做客省政府官網,就湖南“一號重點工程”實施的對策與舉措與網友進行訪談。
  謝立說,2011年3月國務院正式批覆《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方案》,201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把湘江流域綜合治理列為省政府的“一號重點工程”。“2013到2015年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2016到2018為第二個三年,2019年到2021年為第三個行動計劃,分三個階段,每個階段的重點不一樣,第一個三年計劃主要是‘堵源頭’,使歷史遺留問題能夠妥善解決,清除一些污染隱患。”謝立說,到目前為止,湘江流域的重金屬防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012年省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了關於湘江長沙樞紐水污染綜合防治的規劃,通過這個規劃的實施,蓄水之前,把湘江長沙樞紐段庫區內的污染隱患消除,使得蓄水以後長沙人民喝上乾凈的水。”謝立介紹,這項工程總共有599個項目,到現在為止已完成466個項目,湘江水質得到有效提升,“從今年1到9月份檢測數據看,42個斷面的數據顯示三類水以上達到90.4%,按照環保部的評價標準,如果在90%以上這個流域就評為優秀,今年1到9月份湘江水質保持了一個優的水平。”
  謝立表示,湘江水污染防治目前還存在幾個困難,“比如歷史遺留的環境問題沒有徹底清除,錫礦山和水口山這兩個百年老礦遺留的廢渣沒有得到徹底解決。”謝立說,此外治理技術保障不足,近年來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修複等領域,還受技術不成熟等諸多瓶頸制約。
  瀟湘晨報 記者譚旭燕
  [在線問答]
  “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
  網友“越來越好”:環保部門在執法中碰到了哪些困難?是怎麼解決的?
  謝立:在執法中有這樣一些問題,第一是部分企業法人環保意識欠缺,環保法律法規瞭解得太少,用一句話就是無知者無畏,不知道這個是犯法,比如去年處理一起長沙某企業排放的危險物,他不處置,而是賣給一個株洲老闆直排到湘江,造成這個斷面超標,最後這個老闆被判刑。第二是執法手段不硬,在執法當中我們常常感覺到這樣的現象存在,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我在洞庭湖造紙企業整治的時候遇到這樣一個事情,當時一個造紙企業超標排放,我們給他下了處罰通知書,讓他停產,按照當時的法規定額處罰就是10萬,第二天他就背著10萬塊錢現金過來,他說請求不要停產,但是出錢沒有問題,所以這個也是一個問題。第三是執法者本身在能力和責任上有待進一步的加強。
  整理/瀟湘晨報 記者譚旭燕  (原標題:湘江長沙樞紐蓄水前要消除污染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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