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4日訊 記者朱磊 今天下午,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報告201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報告指出,在各項審計中,發現並移送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涉及1100多人。
  報告在談到審計查出的涉嫌重大違法違規案件情況時說,這些案件主要發生在行政管理權或審批權集中、掌握重要國有資產資源的部門和單位,有三個突出特點:一是群體性腐敗問題嚴重。上述案件中,有112起(占35.7%)是“串案”、“窩案”,涉及760多人,其中31起案件有主犯的近親屬參與。這類案件大多以一名或幾名公職人員為核心,以其掌握的公共權力或公共資源為支撐,案件鏈條往往牽扯十幾人或數十人,有的涉案人員之間形成了利益共同體。二是違法犯罪方式更加隱蔽。審計發現,一些不法分子通過有意培植利益關聯方“代理”作案,有的將原本可以按正常程序開展的行政審批等事項,指定中介方介入協助,並最終從中介方獲得利益迴流。在股權轉讓、招投標、資格申請、投融資等業務中,這一問題尤為突出。審計發現此類案件80多起,涉及200多人。三是權錢交易收益遠期化。審計發現此類案件109起。這些案件中權錢交易趨向索取投資入股、業務壟斷、礦產開采等隱性利益,有的在位時只“幫忙”不收禮,待離職後再兌現;有的將部分違法所得投入公益事業樹立“道德”形象,或謀求政治地位。
  (原標題:發現涉嫌重大違法違紀案件31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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